中教数据库 > 武大国际法评论 > 文章详情

美国“航行自由行动”的法理根基与双重本质——兼论中国的因应之道

更新时间:2023-05-28

【摘要】美国海军近期在南海地区的频繁活动再次引发了国际社会对"航行自由行动"的普遍关注。美国"航行自由行动"自提出伊始便奉行法律工具主义,强调以维护海洋自由原则为宗旨,并以海军实力为支撑,通过单边行动推行美国的一己之见而游离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尽管该行动的实施始终以维护海洋法律秩序为基调,其在本质上却具有双重性:在理想面向上构成了维护自由国际秩序的重要环节;同时在现实面向上成为了新时代背景下巩固美国全球霸权的战略工具。这种双重本质也充分反映了美国国际法实践中全球法律主义与单边例外主义的深刻矛盾。面对日趋常态化的美国"航行自由行动",中国应当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尤其是不断增强包含国际法议题设置权在内的外交软实力,加强和拓展海上军事行动以促进中美战略互信,并据此展开与美方在国际法上的话语竞争,进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10 2页 免费

发表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已发布 0条)

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

0/500
以上留言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代表中教立场
相关文献

推荐期刊

Copyright © 2013-2016 ZJHJ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228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